声环境影响评价的评价方法和评价量包括:是环境影响报告书,指的是对建设项目本身或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重大影响或污染的。
一级评价的要求,一般以道路中心线外两侧200 m以内为评价范围:二级、三级评价范围可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和相邻区域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及敏感目标等实际情况适当缩小。
如依据建设项目声源计算得到的贡献值到200 m处,仍不能满足相应功能区标准值时,应将评价范围扩大到满足标准值的距离。

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依据评价工作等级确定。
对于以固定声源为主的建设项目(如工厂、港口、施工工地、铁路站场等)满足一级评价的要求,一般以建设项目边界向外200 m为评价范围;二级、三级评价范围可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和相邻区域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及敏感目标等实际情况适当缩小。
如依据建设项目声源计算得到的贡献值到200 m处,仍不能满足相应功能区标准值时,应将评价范围扩大到满足标准值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