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在本市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报品牌已获工商部门注册,其申报项目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并具有一定知名度和满意度;
2、重视申报项目的自主创新,并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能力;已建立了完善、运行有效的管理体系、标准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
3、重视名牌战略,综合业绩处于业内领先地位,并具有较强的发展后劲;具有社会责任,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并有良好的社会信用和社会形象。
1、产品类申报企业2019年的总销售收入不低于1.5亿元(中低压电力电缆产品生产企业不低于5亿);服务类及农产品类申报企业2019年的总销售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均以经审计的申报企业2019年度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2、申报产品项目的2019年度销售金额占申报企业同年总销售收入比重不少于30%或单项品种的申报产品年销售额需达1亿元以上;申报服务类项目的2019年度业务收入不少于申报企业总业务收入的30%(属于特色经营服务的除外)。申报产品60%以上在上海生产。